“其次是交易數(shù)量,每天一百噸,也就是十萬千克,二十萬斤,就算把我拆了,我也拿不出這么多,數(shù)量要調整。”
“還有獨家收購協(xié)議和優(yōu)先續(xù)約權,這一點太過霸道,要廢除,以及三千萬違約金,數(shù)額太大,一百萬就很合適。”
他提了很多問題,蘭瀾當然不會一口氣全部答應。
于是便開始討價還價。
最后,經過激烈的唇槍舌戰(zhàn)你來我往之后,終于在一些項目條款上,達成一致。
比如,交易時間定為每天下午六點半。
這個點剛好在上下班之間,林臻東可以接受,交易過后就是休息時間,還不耽誤他吃飯,同樣交易時間在下午和晚上交替之際,對于蔬菜而言,在陽光猛烈的時候采摘,蔬菜很容易缺水發(fā)蔫,最好是在沒有太陽的時候,這樣才能保持新鮮。
要不是林臻東說他可以保證蔬菜是新鮮的,蘭瀾才不會答應。
又比如,交易數(shù)量定為35噸。
這是蘭瀾最初說的一百噸的三分之一,讓步到這種程度,她卻沒有失望,當然高興也是不存在的。
至于林臻東,則很勉強。
他很想抓住能夠與超市合作的這個機會,但這個數(shù)量和種類,已經大大超出他能力范圍,說實話他想要放棄,但就是有點不甘心,多好的賺錢機會,就這樣讓它白白溜走。
還有違約金,蘭瀾讓步到2160萬這個數(shù)字,然后無論如何也不讓步了。
對于這個數(shù)字,她的解釋是,每天三十五噸蔬菜,一個月大約兩百萬的交易額,一年就是兩千四百萬,三年七千兩百萬交易額,就按照實際損失的30,作為法定違約金,就是2160萬,這正好符合民法和合同法。
最后,關于排他性條款和優(yōu)先續(xù)約權,她無論如何也不讓步,因為這是合同的核心條款,公司的核心利益所在。
林臻東肯定不會答應最后這一點,不然他等于簽了賣身契。
于是談判又陷入僵持。
蘭瀾好一陣勸說,見他無動于衷,目光一閃,道:“這樣吧,核心條款不能讓步,其他地方公司會予以補償,菜價按照基準上浮30。”
“蘭總監(jiān),這不是菜價的事,是貴公司做事太霸道,排他性合作,優(yōu)先續(xù)約權,兩千萬違約金,這我不能答應。”
“上浮40。”
林臻東無奈,搖頭道:“蘭總監(jiān),我剛才已經很明確地說了,這不是上浮多少就能解決的。”
“50。”蘭瀾不為所動,又說出一個數(shù)字。
“不廢除排他性條款,不修改違約金數(shù)字,我還是不能答應。”
“60。”
“抱歉,我不能答應。”
“70。”
“簽了這協(xié)議,等于我賣身給樂購,所以我還是拒絕。”
“80。”
“不廢除排他性條款,我是不會答應的。”
“上浮到90。”
“蘭總監(jiān),雖然我很想與你們合作,但是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……”
“100。”
“額……合作愉快,不過我還有兩個條件。”
看到他終于改口,蘭瀾不禁臉上露出一絲微笑,這人啊,都逃不過真香定律,前腳還說不合作,后腳就被錢給砸暈了。
“你說!”她饒有興致地看著他。
“第一個,我把蔬菜賣給你們公司,你們只能在樂購超市銷售,不能再轉賣給別人或者別的公司,如果我在別處發(fā)現(xiàn)我的蔬菜,則視為貴公司違約,需要給我賠付違約金。”
他還沒說完,就被蘭瀾打斷。
“林先生,你說笑了,我們把蔬菜買回來,肯定是自己銷售,不會挪作他用,所以這一點,我同意了,第二個條件呢?”
“第二個條件,我還是覺得違約金需要修改,《民法》及《合同法》中有規(guī)定,一般來說,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,但如果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數(shù)額和比例,則可以按照后者來執(zhí)行,違約金是懲罰性的,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。”
“所以我覺得,違約金定為兩個億,就很合適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