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的路上,阡陌之間溝渠側(cè)畔,孩子們或是找尋著黑甜甜、或是和斑鳩爭搶著嘴甜的桑葚,一個個吃的嘴巴要么是黑的、要么是紫的。
城郭間的炊煙敢在太陽落山前飄蕩著,此時大部分人用不起燈燭,只能趁著還有些微亮的光吃了晚飯。
再次推開吱吱作響的柴門,將柴草放好。
葚子遞給嫂子,嫂子捏了幾顆,也不知道是葚子甜的還是覺得小叔總算做了點(diǎn)事,不再冷著臉,說了句“吃飯”
回到屋里,終于親眼見著了自己的大哥,身量和自己差不多,但是早早地腰就有些彎,常年做鞋留下的痕跡。
名叫麂的兄長手里捏著一塊鞣過的動物皮子,似乎是在琢磨用在鞋幫上還是補(bǔ)在鞋底。
嫂子將一枚葚子從他脖后遞過去,默契而準(zhǔn)確地找到了嘴巴的位置。麂也不抬頭,順從地張開嘴吞下那枚葚子。
咀嚼了幾口,將鞣軟的皮子扔到一旁,抬頭問適道:“你下午去拾柴草去了”
“嗯,想著幫家里做些事。”
麂點(diǎn)點(diǎn)頭,只說了一句和妻子一樣的話。
“吃飯。”
說完收好了各種各樣制鞋的工具,擦了擦手。
適覺得氣氛有些不對,記憶中這兄長很少說話,今天總覺得似乎欲言又止。就像是清晨樹葉上的水滴,怎么看都要落下來,可怎么等都落不下,直到太陽高高升起揮發(fā)干凈。
一旁的飯香飄來,適不再多想,開始吃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頓飯。
三足陶罐煮出來的粟米飯,大約沒有仔細(xì)淘洗,將粟米的清香都保留出來。
上面放著一小段咸魚,自然沒有油。旁邊是一罐綠菜葉和鹽水煮出來的湯,里面的菜是此時主流的蔬菜,秋葵。
庶人之家,粟米為飯、豆葉為羹。
陶罐的旁邊放著幾個挖的很漂亮的勺子,平民很少用筷子,便是用筷子也要很有講究。
貴族吃飯要有餐叉、勺子、筷子、餐刀等等,每種餐具都有自己的用途,是一種貴族禮儀。
比如吃粟米飯一定要用勺子不能用筷子、吃羹要視情況用筷子:如果有菜葉,不能用勺子,一定要用筷子夾起來吃;反過來如果羹里面沒有菜葉,一定不能用筷子。
所謂羹之有菜者用梜、無菜勿用;飯黍勿以箸。
這也注定了,適就算將來混到了個姓,也不可能躋身上流社會,吃頓飯的規(guī)矩就會被人笑死,成為上流社會的笑柄。
要做的東西太多,他可沒時間去花幾年去學(xué)禮。
既是在自己家,也就沒有那么多禮節(jié),拿起勺子就吃,用勺子撈起鹽水煮過的秋葵用以下飯。
忙了一下午,適也是餓了。粟米飯沒什么味道,咸魚有些臭,菜葉子水津津的,可也吃的狼吞虎咽。
吃到一半的時候,麂忽然說道:“弟弟,你去拾柴草,我并不高興。”
適一愣,勺子停在嘴邊,不知道兄長為什么不高興。
“父母去的早,若是你一早就學(xué)著做鞋或是幫著做些別的事,我當(dāng)然高興。你應(yīng)該記得,你說你不愿意做鞋,想著做些大事,我只勸過你一次,在那之后便沒再勸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