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8章
林柔早就已經(jīng)確定過,路口的監(jiān)控壞了,根本無法為陳桑做任何佐證。
而這,也是她和林嘉亦勝券在握的底氣所在。
但就在兩人想要借著律師的手、給陳桑扣上“誹謗”的罪名時,陳桑居然當(dāng)著他們的面,拿出了原先被打落在地上的手機。
“監(jiān)控壞了,不要緊,我的手機沒壞就行。”陳桑翻閱著手機,悠悠道,“我這個人呢,最喜歡隨時隨地錄音了。”
“而且,我的手機性能不錯,保證能將林嘉亦和江榆先前綁架我時說的話,一五一十地全部錄下來。”
知道她這個習(xí)慣的人不多,江榆算一個。
靠著在她手里栽過一次跟頭,用血淚得出的教訓(xùn)。
可惜這會兒,江榆早就被警察帶去做筆錄,根本沒法提前跟林嘉亦通氣。
正好,閨蜜倆一人栽一次,也不算埋汰了。
警局內(nèi)的反轉(zhuǎn)一波三折。
陳桑手機里的錄音鐵證如山。
尤其是其中還有一段,是這樣說的:
“你們這是想綁架我嗎?”
“是又如何?誰讓你敬酒不吃吃罰酒?”
陳桑和林嘉亦的對話坐實了綁架的事實。
可憐林嘉亦當(dāng)初只覺得陳桑的問題怪,卻沒想到陳桑早在那兒就等著她了!
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!
林嘉亦氣得牙癢癢,直接伸手狠狠打了林柔一巴掌泄憤。
與此同時,還不忘說:
“姐,要不是聽了你的話,我也不會去綁架陳桑。主犯這個罪名,你得認吧?”
林柔不認也得認。
她只是個養(yǎng)女。
得罪了林家,她在京城根本活不下去。
這樁綁架案最終認定被迫頂罪的林柔和江榆為主犯,林嘉亦為從犯。
因為只是綁架未遂,加上陳桑的手里統(tǒng)共只有錄音這一項證據(jù),所以幾人的判刑并不重。
林柔和江榆被拘留三十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