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
得了陸昌榮的允諾,蘇新月心底有了譜,便在陸家住下,下午陸昌榮便帶她去買新衣服。
閑談間,蘇新月也了解了不少陸昌榮這兩年來的情況。原來陸昌榮兩年前生了一場大病,在床上躺了大半年,才勉強撿回一條命,可從此之后,陸昌榮再也沒法下地走路,身體也大不如以前,全靠吃藥保著。
這也是陸昌榮沒有再去看原主的原因。
陸昌榮的妻子死得很早,沒有留下子嗣,后來陸昌榮也沒有續(xù)弦,不過陸昌榮有不少兄弟,陸家也算是個大家族,關系很復雜。
參觀了這個年代的衣服店,蘇新月簡直不知道買什么好,因為每一件都是那么難看古板,款式單一,色調極為沉悶。
“這套軍裝不錯,新月要不試試”陸昌榮道。
軍裝在這個時代是無比榮耀的存在,多少人搶著穿,學堂灣的一名知青有一套軍裝,被人艷羨了許久。男主陸浩峰也時常穿軍裝,那英姿颯爽的姿態(tài),也是眾多女性角色追逐的原因之一。
蘇新月看了一圈,真沒一件能入她眼的,不過現(xiàn)在她也沒條件挑,就聽陸昌榮的話,買了一套軍裝。
“你既然沒有衣服穿,那就多選幾套吧。我手上還有不少布票,一直沒有用。”陸昌榮道。
“那就謝謝陸叔叔了。”蘇新月想了想,拿了一套男裝。房子被燒毀,方清逸也沒有換洗衣服,蘇新月要負全部責任,賠他一件衣服是應該的。
除此之外,蘇新月又買了幾匹布,她準備拿回去自己設計款式,愛美如命的她實在無法容忍自己的衣品墮落成這樣。
買完衣服回去的途中,陸昌榮想了想還是問道“你真的結婚了夫家對你怎么樣”
“這件事說來話長。”蘇新月隨后便把自己被陷害,名聲掃地,最后不得不嫁給方清逸這件事說了出來。
“陸叔叔,我一個晚輩在家里說不上話。其實當初發(fā)生那事之后,我伯父伯母還曾想過把我嫁給一個傻子,后來是方清逸拿了一塊歐米茄表給我伯母求親,她才打消把我嫁給傻子的。我和方清逸之間沒有感情,結婚后也是各過各的。不過他的性格敦厚老實,我也不希望我們之間相互拖累,等這件事解決之后,我會和他好好談,反正我和他也沒有扯結婚證。只是方清逸那塊手表,還得請陸叔叔你幫我討回來。”
陸昌榮聽得怒不可遏,“新月你放心,陸叔我?guī)湍阌懟毓馈!?
蘇新月一整天不見人,到了晚上也沒有回來,林達蓮心中不由得起了狐疑,便問方清逸“瘸子,你媳婦呢”
方清逸剛掙完工分從山頭回來,淡漠地回了一句“不知道。”
林達蓮最近幾天被蘇新月折騰得相當憋屈,心中早就積了一肚子火,現(xiàn)在方清逸住在原本屬于蘇明宇的房間,害得蘇明宇收拾起東西去了那間破草房。蘇明宇也因為這件事,和她產(chǎn)生了極大的分歧,蘇明宇聽信了蘇新月那只白眼狼的鬼話,勸她搬走,把房子還給蘇新月。